关于夫妻债务之间有哪些清偿责任
来源:合肥要债公司 2018/6/4 18:21:10 点击:
关于夫妻债务之间有哪些清偿责任呢?合肥追债公司来解答: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债务的效力丝毫不受债务人离婚的影响。
婚姻当事人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共同的责任。清偿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则由夫妻以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
二、双方虽然有共同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判决方式明确双方的清偿责任,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财产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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