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要债公司的收费标准
合肥要债公司是一家专业处理商业纠纷、债务追缴的商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合理、快速的解决客户的商务债务问题。对于自己的追债收费标准,也有非常规范化的说明。收费标准主要包含寻人查址费、差旅费、财产调查费、劳务费等。一般情况下,在明确债务人地址在本地以及债务人财产情况的前提下,只收讨债取劳务费。
下面予以说明详细的追债收费标准:
1、寻人查址费: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乙方查找,则乙方需要收取寻人查址的调查的调查服务费用(预收费用,后按实际花费退还或补收)。此费为单纯的寻人查址费,不含在劳务费内(劳务费下文将介绍)。 说明:此项费用用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查找债务人的花费,追债成功后按实际花费退还部分费用。如果已明确债务人地址,则无需收取此项费用。
2、差旅费:债务人在外地(江浙沪以外的地方),则乙方需要先收取甲方的差旅费(预收费用,后按实际花费退还或补收)。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说明:此项费用属于日常追债所需的差旅费,与寻址费用类似,预收取,后按实际费用退还。如果债务人就在本地(江浙沪地区),则此项费用可不必收取。
3、财产调查费:甲方如需乙方调查债务人财产,则乙方收取财产调查费(房产、车产等)(预收费用,后按实际花费退还或补收)。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说明:此项费用用于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用于法律起诉阶段的调查取证,按标准收取。如果无需调查债务人财产,此项费用可不必收取。
4、劳务费:甲方能准确的提供债务人下落,则乙方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后期按成功收费。标准为:按收回债务的比例(按客户债务回收难易情况与客户意愿协定,一般5%-30%不等)收取劳务费,不成功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说明:此项标准为核心追债收费标准,追债成功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收取费用,如果追债不成功则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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