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借3万元,却写了相称于10万元的借条
明明借3万元,却写了相称于10万元的借条
今年5月的一天,市民小朱手头紧,通过街头一张借贷小卡片联系到了一家借款公司,提出借款3万元。
借贷公司的老板何某告诉小朱,借钱之前,先要去他工作单位和家里看一下,还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然而,在写借条时,何某提出,他们开车去小朱家算是考察,必要5000元考察费,加上利息1.5万元,一共5万元。想到本身急需用钱,小朱也许诺了。
可之后何某又提出,为了保证小朱能还款,还必要小朱签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自有住房本市某新村8幢602室出租给原告使用,租赁期5年,年租金1万元,5年租金原告一次性付出,先付后用。
在书写了借条和签订了租赁合同后,要账公司小朱在租赁合同下方书写收到何某5万元。在做完这些手续后,小朱从何某手中拿到3万元借款。今年7月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何某拿着借条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归还借款5万元;归还租金5万元。小朱称,现实只借到3万元,租赁合同是原告要求签订的针对借款的担保,不存在真实的房屋租赁关系。
法庭审理认为网络营销推广,通过在场证人证言和借条上载明的内容,深圳要账证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意思透露表现并非真实,原告何某在庭审中也陈述称并非为居住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所以认定不存在真实的房屋租赁关系,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关系中由于签字引发的纠纷不少,在欠条上签字看似简单,其实是个严正的事,签字意味着对相干事宜的承诺认可,并产生了响应的权利与任务。所以签字时肯定要郑重处之,假如发生被胁迫等情况,肯定要细致收集证据,做好维权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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